关于宝鸡分院、甘肃分院自行解散告知书
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,即日起对中国国画院宝鸡分院、甘肃分院(包括未经批准设立的分院下设机构)予以解散,即日起永久停止该组织一切活动(包括未经批准设立的分院下设机构),不再以该组织名义、曾用名、别称、微信群、公众号、抖音等线上线下任何形式继续开展相关活动。
立即解散所有工作班子(包括未经批准设立的分院下设机构)、微信群、QQ群等交流平台,停止发展成员、收取费用、接受捐赠、举办会议、培训、讲座、评比、研学等一切经营及公益活动。
全面清理分院(包括未经批准设立的分院下设机构)对外宣传资料、牌匾、网站、公众号、短视频账号等,全部下架、关停,不再对外发布该组织相关信息。
妥善处置分院剩余财物、债权债务,妥善做好会员、参与者的解释安抚工作,化解遗留问题,不得引发信访矛盾。
今后分院负责人(包括未经批准设立的分院下设机构)不再牵头、参与、以分院名义组织的一切活动,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,如今后需要开展社团类活动,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。
如违背上述承诺,再次以分院(包括未经批准设立的分院下设机构)或者其他变相名义开展活动,组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行政、民事、刑事责任,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。
中国国画院
2026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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